各职能部门、各教学单位:
按照省委巡视组的要求,学校拟对各部门个人公务借款进行清理,请部门负责人将有关要求传达到每位教职工并做好配合与宣传工作。
1、2016年度形成的个人公务借款暂不清理,要求2016年12月15日之前办理报账手续;
2、2015年12月31日之前的个人公务借款,截至目前仍未报销冲账的、金额在2000元(含2000元)以下的,一次性从工资扣除;金额超过2000元的,分次扣除,直到扣完为止。
2016年9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