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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械工程学院调停课管理办法
2019-04-04 09:58 陈海军 

为加强教学管理,严肃教学秩序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根据机械工程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
第一条  本办法适用于承担本院本专科教学活动的院内外专兼职及外聘教师。

第二条  教师应回归本分,加强师德师风建设,坚持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,应严格执行教务处确定的课程表和教学进程表,避免由于个人原因调停课,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。

调课是指任课老师因故不能按既定教学计划和课程表进行教学活动,经申请批准后任课教师、上课时间、地点进行变更的行为。调课须按相应课时补课。

停课是指因国家法定节假日或全校性活动需要暂停教学活动的行为。

确需因以下原因调停课的,按照规定办理手续:

1、学校明确要求的必须由教师本人参加的集体活动、重要会议或工作;

2、学院主要负责人明确要求的必须由教师本人参加的集体活动、重要会议或工作;

3、任课教师工作调动或经批准的外出学习、进修;

4、任课教师因身体原因不能上课或直系亲属遇突发事件;

5、因临时停电,停水或其他事故不能进行或继续进行的实验、实习课;

6、出现教学设备、设施、教室问题,短时无法解决的;

7、其他特殊原因确需调停课的。

第三条  调停课具体要求及办法

8、每学期第一教学周,任课教师原则上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停课。如确有特殊情况,必须向院长说明情况,经其同意后办理调停课手续;

9、因教师生病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,需要更换主讲教师的,由课程所在系(教研室)主任提出申请,教学副院长同意后呈院长批准,并上报教务处审批备案;

10、凡需调课者,本人应至少提前一天按照学校、学院有关请假的规定先行办理书面请假手续,之后填写《河南工程学院调停课申请表》(下称《申请表》)并凭请假条办理调停课手续;6学时以内的调停课申请由学院领导在《申请表》上审批签字;6-10学时调停课申请须经教务处审批签字;10学时以上须经主管校长审批签字;两次调停课申请之间必须具有2学时以上的间隔,否则视为连续学时;

11、教师调停课时,原则上不得停课,如确属必须,应“先补后停”;如教师因紧急情况不能先补后停,由任课教师通知学生并另外安排补课时间;教师补课学时不得少于调停课学时,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少补或不补;教师因停课进行补课时,一般不得占用其他教学或者会议时间,可安排在学生自习时间;补课后,由该班班长在补课情况一栏签字确认;

12、因国家法定节假日或全校性活动调停课者,按学校通知执行,无需另外办理调停课手续;

13、每门课程的调停课学时不得超过该课程总学时的10%

14、未经批准,任课教师不得私自通知学生停课或互相调换课程、教学地点;

15、如教师无故不上课、不补课或私自调停课,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;

16、上课时间、教室和教师的调整均属调停课范围;

17、院外及外聘教师调停课学时(次数)超出规定,学院在下一学期酌减安排教学任务,严重者解除聘约;

18、如遇特殊紧急情况教师需要调停课者,须请示院长后按相关规定办理手续;

第四条 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。

第五条  本办法由机械工程学院教务办公室负责解释,本规定与学校相关规定有冲突的,以学校规定为准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机械工程学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94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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